| 买卖、租楼流程 以下是一般购买二手楼宇及租楼的程序 
                                : 1. 买卖楼宇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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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消费者须在地产代理未推介物业前,先签署代理协议书(11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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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地产代理为楼盘进行推销活动及为消费者提供足够而合适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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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洽谈买卖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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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各方委托代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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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买方律师翻查土地注册处的资料,要求卖方律师起稿一份买卖合约的样本和确定有关的买卖合约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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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卖方律师翻查土地注册处的资料,开始起稿买卖合约的样本,送买卖合约的样本予买方律师确定,和从业主或银行取回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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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买方律师要求买方签定已确定的买卖合约并支付大定(首期,惯常连同临时定金为楼价10%), 并将有关文件送达卖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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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卖方律师要求卖方签署买卖合约并送还有关文件予买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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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买方律师将合约送往加盖厘印(除申请暂缓缴付),之后送土地注册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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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买方律师要求契约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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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卖方律师回应有关契约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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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买方安排按揭以便完成整个的交易。他可以自己或通过律师或通过地产代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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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买方律师将转让书(即楼契)的样本送予卖方律师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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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银行律师准备所有的按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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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买方签署所有的转让书(楼契)与按揭文件并支付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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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卖方律师安排卖方签署转让书并解除任何按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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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卖方律师送回转让书及解除按揭文件予买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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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买方律师将安排转让书加盖厘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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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买方律师安排物业转让及按揭的注册。
                                    
                                     |  2. 睇楼清单: 
                              
                                | 1. 大门及各房门开关是否畅顺? |  
                                | 2. 门锁、门臼如常运作? |  
                                | 3. 天花及墙有没有渗水? |  
                                | 4. 窗户、窗臼开关正常? |  
                                | 5. 水喉有冇滴水? |  
                                | 6. 洗手盆及浴缸是否去水畅通?其他去水位如何? |  
                                | 7. 地板有没有凹凸或裂缝? |  
                                | 8. 冷热水炉是否操作正常? |  
                                | 9. 煤气喉接驳是否妥当? |  3. 二手楼收楼须知:
                             
                              
                                | 1.上手业主是否已完全迁出或有否未搬出之物件留下,若之前有租客居住,要肯定租客是否已迁出 |  
                                | 2.必须於交吉交易当天前往验楼,核对购买之物业是否交吉 |  
                                | 3.检查上手业主是否已缴清管理费、水费、电费、煤气费、差饷及地税,如会所的屋苑,也须了解业主是否已交回会员证,需要时可要求律师楼代办手续。 |  
                                | 4.将原本往物业之图则(可向地产代理或土地注册处影印)与现时间隔作出比较,留意单位内的结构及电掣有否被更改,因为更改过的电掣可能不足负荷新的电器用品,至於更改物业结构可能违反建筑条例,僭建更会导致"钉契",影响楼宇将来的买卖及按揭。 |  
                                | 5.查核大厦是否用完入伙时缴付的备用基金及有否正筹备新的维修基金。 |  
                                | 6.留意上手业主是否有履行临时买卖合约上的承诺,如送交齐全的家俱及电器是否正常运作。 |  
                                | 7.向上手业主取回所有锁匙,在装修后必须更换门锁。 |  
                                | 8.收楼时遇上货不对办,除透过地产代理争取外,应立即通知律师楼,听取其专业意见及在必要时索偿或扣除楼价尾数作维修或修补家俬费用等损失。 |  4. 租楼注意事项:http://www.hkclic.org/ch/topics/landlord_tenant/thingsYouNeedToNote/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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