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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临时买卖合约需注意事项

一般惯例签署临时买卖合约时,买卖双方皆会填上暂定的代表律师,通常地产代理是会推荐律师行予客户(包括买家及业主)选择,但客户是有绝对的决定权。在买卖过程中,若客户有不满意,亦可在足够通知期下(一般为七天),更换代表律师。我们不建议客户以价钱作选择律师行的主要根据,一分钱一分货,任何专业团队也需要有合理的报酬作维持。我们也不建议客户留空临时买卖合约的代表律师一栏,因为若在正式买卖合约前遇上争执,悔约方便容易利用代表律师的馍糊,制造拉倒的机会。

以上资料只作参考之用,一切意见应以访客自己的顾问为依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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