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本声明」)
世纪21中华物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
个人资料收集类别及直接促销使用
1. 为达至本公司能提供地产代理服务的目的,阁下可能被要求提供阁下的个人资料予本公司,而该等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联络资料(包括但不限於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邮及/或通讯地址)、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及可能载有阁下的个人资料的文件副本,例如身份证、护照、银行月结单及公用事业账单。
2. 若阁下未能提供该等个人资料,本公司可能因此而未能提供地产代理服务。
3. 阁下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可能被本公司用於以下用途:
(a) 提供地产代理服务;
(b) 直接促销本公司之地产代理服务;
(c) 转移至下列第6 条所列之机构或人士(「第三方」)用於直接促销与下述第5(a)条促销标的的类别有关之服务、奖赏及/或优惠计划及/或活动(「该等服务」);
(d) 遵守适用法律、规则及规例,以及由监管机构所发出并适用於本公司的指引、执业通告、操守守则及执业指引;
(e) 收取欠款;及/或
(f) 法律程序及/或判决及/或命令的强制执行。
4. 使用个人资料作直接促销 :
(a) 本公司拟使用阁下的姓名及联络资料(包括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邮及/或通讯地址)作直接促销本公司之地产代理服务。
(b) 在未取得阁下的同意前,本公司不能如此使用阁下的个人资料作直接促销。因此,如阁下反对本公司如此使用阁下的个人资料作直接促销用途,请在下列空格加上「ü」,然后在空格旁简签。
阁下(名称如下)反对本公司如此使用阁下的个人资料作直接促销。
个人资料转移作直接促销
5. 转移个人资料作直接促销
(a) 本公司拟转移阁下的姓名及联络资料(包括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邮及/或通讯地址)至第三方用作直接促销下列该等服务,而本公司或会因此而获得利益:
(i) 地产代理#;(ii) 物业估值#;(iii) 按揭转介#;(iv) 奖赏及/或优惠计划及/或活动#。
(b) 在未取得阁下的书面同意前,本公司不能如此转移阁下的个人资料至第三方作直接促销之用。因此,如阁下同意本公司如此转移阁下的个人资料,请在本声明最后部份签署。但如阁下反对本公司如此转移阁下的个人资料,请在下列空格加上「ü」,然后在空格旁简签。
阁下(名称如下)反对本公司将阁下的个人资料转移至第三方,以作出上述第5(a)条已被阁下删除及在旁简签附有「#」号的该等服务作直接促销。
6. 由本公司所管有的阁下的个人资料可能会被转移至以下各方:
(a) 合作地产代理;(b) 向本公司提供奖赏及/或优惠的提供者;(c) 按揭转介、物业估值提供者;
(d) 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及/或其他合法的机关;(e) 法院、审裁处及/或参与法律程序的各方;及/或(f) 收数公司。
7. 根据香港法例第486 章《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即使阁下已同意本公司使用及/或转移阁下的个人资料至第三方作直接促销,阁下仍有权随时要求本公司在不收费的情况下停止使用及/或转移阁下的个人资料至第三方作直接促销。另阁下亦有权查阅及/或改正其个人资料。阁下可随时致函本公司 : 电邮: culturecenter@century21-hk.com / 公司地址:九龙大角咀通州街123号国贸中心10楼A室。根据上述条例,本公司有权就处理阁下查阅及/或改正阁下的个人资料的要求收取合理的费用。
8. 本公司之私隐政策声明可於本公司之网页上阅览。所有有关本声明或个人资料的查询。
客户签署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客户名称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客户联络电话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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